小規模營業人通常是指依照當地法律法規規定,營業收入未超過一定金額或滿足一定條件的營業者。在不同的國家或地區,小規模營業人的標準可能不同,但通常是指營業收入或銷售額不超過一定金額或滿足一定條件的營業者。
小規模營業人在稅務上通常享有一些優惠政策,例如可以選擇簡易計稅方式,繳納較低的稅款等。此外,小規模營業人通常不需要像大型企業一樣擁有複雜的管理組織和大量的人力資源,因此在經營上比較靈活。
值得注意的是,小規模營業人雖然在某些方面享有優惠,但在其他方面也可能存在限制,例如可能無法享受一些政府補貼和扶持,或者可能需要滿足一些特定的資格要求。因此,在選擇成為小規模營業人之前,需要進行適當的風險評估和商業規劃。
小提醒
營業性質特殊且每月銷售額達新臺幣20萬元的「小店戶」
財政部已訂定「稽徵機關核定營業性質特殊營業人使用統一發票作業要點」,就銷售額已達使用統一發票標準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營業人,國稅局將輔導使用統一發票:
(一)以連鎖或加盟方式經營。
(二)以電子系統設備管理座位、提供取餐單或號碼牌方式經營。
(三)透過網路銷售。
(四)以電子方式或收銀機開立收據、處理或管控帳務。
(五)依其營業狀況、商譽、季節性及其他情形,足以認定有使用統一發票能力。